關于印發《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的通知
陜建發〔2024〕166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我廳制定了《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并經2024年第13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的情況,請及時報告。
附件:《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9月18日
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貫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4月建設部令第78號發布,2009年10月住建部令第2號修正),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結合全省實際,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全省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依法承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職能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受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申報資料。
以上第二款和第三款涉及的部門和機構統稱備案機關。
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應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
實行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聯合驗收的時限要求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五條 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實行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聯合驗收的時限要求),向工程所在地的備案機關辦理備案手續??⒐を炇諅浒笐斕峤幌铝匈Y料: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見附件2)??⒐を炇請蟾鎽敯üこ虉蠼ㄈ掌?,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法規、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的文件(涉及養老設施建設的,應做到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應當提供結論為合格的特殊建設消防驗收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通知書;對應進行消防驗收備案而未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
(五)按照《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發展條例》規定,提供建筑節能或者綠色建筑驗收報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還應提供能耗分項計量裝置驗收情況。
(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住宅工程還應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 備案機關收到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驗證文件齊全后,應在15日內辦結備案手續,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簽署備案意見、加蓋備案專用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未通過審核的,通知建設單位,并告知理由。
第七條 備案機關應當使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系統并將備案信息傳送同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管理部門,并由前者將工程錄入業績庫。
第八條 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資料15日內,依法下達《整改通知書》(見附件3),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九條 軍用房屋建筑工程、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筑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十條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后未按照規定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機關應依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至2029年9月30日自行廢止,有效期5年。
附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整改通知書